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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拜六同事來家裡喝茶,問我週末都去哪裡?
『都在家裡啊。』
『兩天都在家裡?』
是啊,不然要去哪裡?上一個禮拜的班,人都虛了,當然是在家最放鬆啊。
『那在家做什麼啊?』
事情多得是,例如上網,打電動,看電視,看小說雜書,躺著挺屍等等...要不然就是按下洗衣機或是Roomba讓他們去做家事,再不然就是像半夜忽然看到烤布丁的食譜,想想家裡還有這些材料,看起來也不是很難的樣子,就在凌晨兩點鐘做起甜點。
這到底該叫做烤布蕾(Creme Brulee)還是烤焦糖布丁(Classic Creme Caramel)我也分不太清楚,以作法來看,叫做甜味茶碗蒸也沒錯。不過好像用全蛋有放蛋白的叫布丁,吃起來真的比較硬一點,或者該說有彈性一點,蛋黃為主加多一點奶油的叫布蕾?吃起來是比較綿密,總之兩種我都試做看看了。真的還蠻簡單,就是把蛋跟牛奶,因為我沒有香草精,所以把喝咖啡的香草糖漿加進去,這樣也不用放糖了,丟到烤箱隔水加熱20-30分鐘,就可以端出來了。
其實我比較喜歡吃烤布丁,因為布蕾太軟了 一點,所以第一次試做還來不及拍照就被我掃光了,我老婆比較喜歡吃上面那層焦糖,家裡還缺這麼一支火槍,所以早上出門補充糧草油料的時候就順便去敗了一支,又順便多買了一瓶瓦斯,我才知道原來灌瓦斯是會結霜的,這麼冰的東西居然會變成火,實在很有趣啊。
第一次使用不會控制火候,出來的不是焦糖布丁,根本是焦炭布丁。
第二次就知道開小火慢慢燒熔砂糖了,看看這顏色漂亮多了吧?
準備進冰箱,因為冰過之後更好吃。其實應該布丁去冰,出來的時候再來燒焦糖,這樣冷熱交融的滋味才美妙。我也試著不加焦糖,直接滴巴薩米克醋來吃也不錯。說起巴薩米克醋,有去義大利的真的要去提幾瓶回來,送人自用兩相宜啊,據剛去蜜月回來的Bart說,在台灣買一瓶25年的價錢在那邊可以買一瓶50年的極品啊。
這外國人也有趣,甜蒸蛋偏要叫做什麼布丁什麼的(還是我自己做得太像蒸蛋?不過吃起來沒錯啊),當然跟我們晚餐吃得蒸蛋不是很一樣啦,比較密實一點。不過這道甜點還真的是有夠簡單的,吃煩了像果凍的統一味全布丁,打個蛋加點牛奶放點砂糖進烤箱就可以了,不見得非得有那層糖壁不可,自己燒點焦糖漿或是直接吃也都不錯啊。但是不要吃太多了,畢竟材料的膽固醇跟熱量都很高。
(不知道為什麼人類做自我毀滅的活動時都會比較有欣快感)
由 TSUBASA 發表於 October 1, 2007 7:06 PM | 引用
就是因為去外面吃都小小的,
所以想要做個大的吃個過癮啊。所以大的用奶油+低脂奶做的,
Posted by: TSUBASA 發表於 October 8, 2007 2:40 PM
小的是用低脂奶做的。
奶酪得用吉利丁,我之前做過好像不是很成功,有空再來試試看好了。
如果把一半牛奶的量以cream或是evaporated milk來替代,做出的口感會更綿密跟蒸蛋就有很大的區別~
還有在墨西哥人的電視節目上教說用雀巢出的一種叫做La Lechera的Condense Milk,做出來也很好吃.雖然當時我想說"煉乳"不是甜膩膩的嗎,但事實上質地和我們一般加在冰上的煉乳不盡相同,做出來真的很creamy~
可惜你喜歡QQ的布丁啊
怕膽固醇高就改做奶酪來吃吧~甚至用低脂鮮奶會更健康!照片裡白色和橘色容器大小差別這麼多....應該多用小容器裝,感覺吃很多個過過癮 !!
Posted by: jc 發表於 October 8, 2007 1:25 PM
這樣死得比較"甘願"吧?
Posted by: 章 發表於 October 5, 2007 1:14 AM
解答可能是:
Posted by: TSUBASA 發表於 October 4, 2007 11:02 PM
這樣死得比較不會痛苦吧?
(不知道為什麼人類做自我毀滅的活動時都會比較有欣快感)
Posted by: Cancer 發表於 October 4, 2007 10:17 PM
推這句
真費功
Posted by: kru24 發表於 October 4, 2007 2:12 PM
以前要作個提拉米蘇
講很久, 也沒坐過
倒是想買個 Kitchenaid 的咖啡機..
所以說人因為欣快感而作自我毀滅的事啊,
再說,我死會很久了,外表不是那麼重要了。其實還好啦,除了蛋黃的膽固醇,低脂牛奶跟少量糖漿多不了多少熱量的。
Posted by: TSUBASA 發表於 October 2, 2007 4:08 PM
看起來就覺得一吃下肚體脂肪又會小漲一番.
要忌口喔!
Posted by: 章 發表於 October 2, 2007 3:25 PM
我記得學長胖胖的....
那是因為你還沒有廚房的關係吧?
Posted by: TSUBASA 發表於 October 1, 2007 10:19 PM
不是之前有在看房子?
住在宿舍大概就是泡麵煮水餃的命。
半夜做甜點.......
Posted by: yarng 發表於 October 1, 2007 9:17 PM
算不錯的啦
我是不管白天黑夜都不會做甜點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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