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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是不是巧合,在減刑放出一堆人犯後,身邊忽然傳出很多被偷的案子,好歹台東治安也是排名第二的,怎麼會忽然變得草木皆兵?老婆說他朋友家後面一排房子六間被光顧了五間,好朋友家裡也被抄家了,一個洗腎的阿姨本來體重都很重的,連著一個禮拜體重都不高,我好奇問他,才知道他也遭殃了,而且還蠻慘的。
阿姨家是做雜貨店的,糖尿病心臟病又洗腎其實身體並不好,她老公年紀也大了,兩個人辛辛苦苦做生意賺蠅頭小利,一些文件地契都被翻出來,現今當然是洗劫一空,買了些金飾藏在家裡隱密的地方,也通通被這個專業的小偷給找出來帶走,多年來的努力頓成泡影,養老金都蒸發了,讓她心情很差所以飯都吃不下,她老公更是氣急攻心,沒兩天居然中風了,她又得到醫院去照顧他,搞得真是身心俱疲。雖然她一邊講一邊安慰自己,這大概是前輩子欠人家的,錢財身外物,財去人安樂,不過還是看得出來這只是強顏歡笑,聽了實在蠻難過的,也不知道怎麼安慰他,幫他罵這無良的小偷也沒用,小偷如果不無恥怎麼會去做這種偷雞摸狗的事呢?只是這小偷你知不知道,這兩個辛苦老人的身心受到多麼大的打擊,你偷走的又何止是錢而已?
抓得到嗎?大概很渺茫,除非真的是犯很多案,抓到了又能怎樣,進去蹲個一兩年又放出來,到時候找不到飯吃搞不好又回老路。受害人會因為他進去吃免費的飯就覺得心裡好受一點嗎?如果法律可以規定強迫這些人去做工,每天的工錢還給被偷的人,做到還清偷的錢才放出來這樣至少也公平一點吧?不然那些A幾十億的人,判個七八年,每天折合起來還賺個幾十萬,難怪現在竊盜詐騙橫行,被偷被騙的就只能自認倒楣。不要說這些人什麼社會弱勢很可憐,好手好腳的會找不到工作嗎?很多腎友身上有病都還在努力工作養活自己跟家人,他們怎麼沒聽說去燒炭自殺或為非作歹。立委豬公們如果覺得入監沒辦法改變這些人,那就該修改法律讓他們得到更嚴厲的處罰,或者對被害人及家屬有更合理的賠償。
當初住社區就是想說看安全性會不會高一點,不過最近看門口警衛根本沒什麼在管門禁,自己在警衛室裡發呆塗鴉,連我走近要領包裹都沒發覺,功能已經剩下收包裹而已,還是自求多福多注意門戶好了。
由 TSUBASA 發表於 August 1, 2007 9:37 AM | 引用
抱歉說錯,是博士"證書"被盜!!!!
Posted by: jc 發表於 September 4, 2007 10:16 AM
真的最近治安不好啊
Posted by: jc 發表於 September 4, 2007 10:15 AM
我的朋友車子被撬開結果因為打不開方向盤鎖,就只偷車上的零錢,回數票,大補帖之類的雜物
還有人宿舍被光顧,博士論文被盜!!!!偷這真是不得好死ˋ_ˊ
阿
Posted by: cyber runner 發表於 August 9, 2007 12:20 PM
看到這樣事發生
真是令人擔憂
有一股衝動想同意蛋治大大說的
其實反正地球人口過剩, 就直接把犯人處決了就好了...
就算小偷會上部落格,難道看了就會痛哭流涕去自首嗎?
Posted by: TSUBASA 發表於 August 2, 2007 8:19 PM
不勞而獲的人最可恥了。
(那些領錢不開會的立委,不要來對號入座啊)
可惜
Posted by: 啊啊嗚 發表於 August 2, 2007 9:10 AM
幹小偷的應該是不會上部落格來逛逛
大家講講抒發一下...大概就這樣吧
說真的我也不知道偷地契幹嗎,據描述應該是無差別大清倉
反正家裡被翻得一團亂,所有不值錢值錢的都幹走了。我倒是很煩惱小偷來我家發現沒什麼值錢的,
Posted by: TSUBASA 發表於 August 1, 2007 10:16 PM
會不會破壞洩恨啊?
其實, 地契等文件, 偷去能換錢嗎? 政府沒部門管理這些土地轉讓的事情嗎?
讓囚犯幹苦工還錢給受害人? 等一下人權組織又出來罵政府施政倒退, 跟中國沒分別...
唉...其實反正地球人口過剩, 就直接把犯人處決了就好了.
Posted by: 蛋治 發表於 August 1, 2007 9:54 PM
我覺得剁雙手太不人道
Posted by: TSUBASA 發表於 August 1, 2007 8:06 PM
對受害者也沒幫助
所以覺得應該做工還錢+補償金才對
學學阿拉伯國家, 竊盜犯斬去雙手
Posted by: 老烏鴉 發表於 August 1, 2007 7:36 PM
這種時候就會覺得 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 才是王道...
Posted by: PERORO 發表於 August 1, 2007 1:56 PM
我覺得一次放出去一堆人, 犯罪率短期內上升也不奇怪吧. 這些人將來會出獄是沒錯, 但正常出獄在時間上是平均分布,而不是集中在一個時間.
Posted by: bxxl 發表於 August 1, 2007 11:24 AM
所以我才說搞不好是巧合,
Posted by: TSUBASA 發表於 August 1, 2007 11:15 AM
不然之前診所車子行車電腦大白天被幹走,我的車燈跟腳踏車也是照樣不見啊。
我對減刑沒意見,對沒有配套有意見,但這些竊案不見得都是更生人幹的。只是覺得我們對竊盜犯也未免太寬容了。
結論不錯滿同意,
但是前幾句話真是對減刑極為『有偏見』。
Posted by: Mac 發表於 August 1, 2007 10:59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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