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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ly 25, 2007

騎車小心

台大副教授被毒蟲幹掉,大家矛頭指向阿扁減刑放人,

藍委批減刑 台大校友殺了台大副教授

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指出:「台大校友殺死了一個台大副教授,台大校友是誰呢?就叫陳水扁!」
國民黨立委周守訓表示:「這個政府該不該道歉,這個政府該不該承認錯誤,這個政府該不該承認,他們的政策殺人。」

綠的也推:台聯立委廖本煙表示:「國親兩黨為了邱毅,(門檻)增加一年半,而衍生出煙毒犯,造成社會更大的治安問題,當然法務部也難辭其咎。」

記者結論下得不錯:是誰通過減刑條例的?立法院不分藍綠似乎都應該檢討。

這實在是個很好笑的邏輯,難得看到一個腦袋比較清楚的人:

死了一位副教授之後

但是,這不能解決任何問題,即使總統府廢除減刑條例,即使一、兩萬名減刑者全部抓回牢裡,別忘了,他們最多在一年半內都會出獄,回到你我之中;這個社會,仍不斷以異形之母產卵的速度,製造犯罪者,至少以本案為例,製造吸毒者,而且我們不會知道,誰是下一名被害人。

所以減刑放人或許欠思量,但是把減刑取消,就能解決問題嗎?一年半之後,這些人還是出來了啊,到時候副教授,或者你我,練好金鐘罩鐵布衫了嗎?沒有一個人告訴我們,如果我們的社會治安開始變得跟國外一樣,走在路上可能會被襲擊,可能會被槍殺的時候,我們該怎麼辦?還是以後出去騎車真的要像網友說的,隨身帶支甩棍,下可以打瘋狗,上可以打毒蟲?

不過阿扁絕對不會比布希更疏於提醒大家他是個蠢蛋

扁:減刑再犯 一定沒參加藝術課   這個笑話一點都不好笑

減刑人打死副教授 扁:個案 

根據統計減刑出獄者的再犯率為百分之十六到十九,一般服滿刑期或假釋犯出獄再犯率為百分之四十,幾乎是減刑出獄者的兩倍

這種統計有什麼意義,不用說他拿的是多舊的資料,畢竟前一次減刑就是這麼久以前,不然是每年都有嗎?如果阿扁說的這個邏輯為真,那幹嘛要把犯人關滿刑期,因為減刑再犯率比較低啊。今天討論的重點不該在要不要減刑,因為大部分會被放出來的罪的確不重,多關他一年難道就會從壞人變好人?如果阿扁說的關完出來再犯率還是那麼高,那麼有期徒刑這個處罰到底有沒有存在必要?既然一些反死刑的覺得死刑無法降低犯罪率,那是不是乾脆連徒刑也廢除?我支持讓人有改過自新的機會,但是會再犯的原因是什麼?一個人太窮又不肯工作去偷竊,所以被捕入獄,你放他出來他的思維沒變,所以早上出獄下午又被捕,這樣對他對社會有什麼好處?我們的制度跟社會有什麼手段可以幫助他們不要走回頭路,還是叫人力有限的警察不時去搞臨檢搞監視看著他們?今天犯案的毒蟲就算警察知道了,但是除非把他抓起來放在拘留所裡,不然你管得到他幾點幾分到哪裡做什麼事嗎?

政府應該去考量配套,不然以後還有更多受刑人要出來,毒犯進去關一下就可以戒毒了嗎?這也證明把煙毒列為罪犯無濟於事,或許該把他視作疾病,強制勒戒,不然關他個一兩年有什麼幫忙?一堆人在裡面哈得要死,放出來不是又去吃到死就是又被抓回籠。

吸毒上了癮 減刑不如治療
 
對於吸毒只是殘害自己身體,我是贊成除罪化的,但是必須判勒戒,除非因為吸毒去傷害他人,要不然為什麼不把抽煙喝酒吃垃圾食物的人也抓進去關呢?
 

而總統該作的是為自己思慮不周詳道歉並尋求解決方法,而不是在那邊繼續推卸責任,反正『阿扁臭了嗎?』的確是很臭了,所以就能推則推嗎?今天雖然問題並非全然在你,但就剛好發生在你把這個毒蟲放出來以後,『啊就算哩歹運啊,嘸哩係麥安怎?

阿扁常說笨話常幹傻事沒錯,但是光把焦點放在他身上有什麼用?有幾個人願意去想問題怎麼解決,如果政府沒有,在野沒有,把阿扁扯下台,下一個繼任的還是會繼續幹蠢事,而問題一樣會再度發生。我們也不該因為個案繼續歧視更生人,但對於真的有問題的,既然不可能關他一輩子,可不是叫民眾自己隨身攜帶武器吧?

 

由 TSUBASA 發表於 July 25, 2007 4:01 PM | 引用

引用本文的文章網址: http://www.tsubasa.com.tw/mt/mt-tb.cgi/1504
 

 


迴響

杞人你的觀點我有意見。
這些人就算不減刑,關到期滿也不能保證他們不再犯。即使你跪整夜祈禱,也不能奢求這個世界沒有犯罪。

減刑對受刑人及家屬來說應該是德政,讓一些失足願意反省的人提早有更生的機會,但是對被害人及家屬來說就不見得認同。或許關他幾年不能怎樣,也不見得就足以補償被害人的損失,但這是法律給他最基本的懲罰。尤其這次減刑又是匆促草率沒有配套,只是兩黨為了政黨利益做出的政策支票,對於自己的作為出錯沒有反省,反倒檢討起對方,這才是令人生氣的地方。

Posted by: TSUBASA 發表於 July 28, 2007 9:50 AM

樓下的Kogenso的大人

請容我用另一角度來思考:

難道減刑沒有一絲絲的愚蠢?
難道沒有一個家庭因"減刑"而破碎傷心?
難道沒有一個吸毒者因"減刑"而提前報銷?
難道沒有一個無辜者因"減刑"而糊里糊塗命喪黃泉?
難道沒有一個孩子因"減刑"而失去他們的父親?

如果通通有!? 那這個減刑就是屎!

此刻我最擔心的是
這次減刑已放出了一百多名性侵犯
萬一只要有一人再犯
誰能撫慰被害者的心?

我只能祈求
千萬不要發生
連一件都不要!

Posted by: 杞人 發表於 July 28, 2007 12:56 AM

你堂堂 台大教授 就作配合自己身份的事
開車 上班阿 那就沒事了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何不食肉糜?

ㄏㄏ

Posted by: 啊啊嗚 發表於 July 26, 2007 4:28 PM

難道減刑沒有一絲絲的溫馨?
難道沒有一個家庭因"減刑"不再生活困窘伸手無著?
難道沒有一個孩子因"減刑"不必寄人籬下仰人鼻息?
難道沒有一個孩子因"減刑"上學不再遭人恥笑自卑?
難道沒有一個孩子因"減刑"不再暗夜啼泣思念父母?
難道沒有一個更生人因"減刑"獲得重生?再創新局?
如果通通沒有!? 那這個減刑就是屎!
媒體天天挖屎,天天幹噍陳水扁!
媒體+屎+陳水扁和成一堆,紓解了一些人的鬱悶,也是德政!

Posted by: Kogenso 發表於 July 26, 2007 2:53 PM

NICU Dr.你還是不要學阿扁講冷笑話吧。
倒楣的話,開車也是有莫名其妙被人攔下開槍打死的例子。如果政府不能維持治安,或許現在開始我們都該學會自保,怎麼避開那些瘋狗遠一點,或是盡量不要去招惹他們。

以前某院的院長騎腳踏車上班,下面的人為了不敢僭越,也跟著騎腳踏車,還比誰的腳踏車比較破爛,這才叫做矯情。

Posted by: TSUBASA 發表於 July 26, 2007 9:43 AM

To NICU Dr.

>打SPINA 都不太有把握

是spinal (anesthesia),不是spina。
雖然是大六教的,但是不會拼這麼基本的字不是很好。

Posted by: cato 發表於 July 26, 2007 5:36 AM

樓上 NICU Dr. 的意思是說教授這種身分應該要開車,就不會被人打死。所以說不是教授、買不起車、沒身分地位的人被打死就沒問題了嗎?不管人家騎車是什麼原因,遭逢不幸往生了還讓你拿話來酸,難道你心中沒有一絲的悲憫同情之心嗎?還是這個社會真的生病了,連一個自稱 Dr.的高級知識分子都會說出這種話,希望您的病患都不是騎腳踏車去醫院看病!

Posted by: 走路經過的人 發表於 July 26, 2007 1:37 AM

看來樓上的ICU Dr.不是台北的腳踏車愛好者,您知道案發的地方,每到假日腳踏車川流不息嗎? 您不知道,現在油價高漲,很多人流行腳踏車通勤上下班嗎? 河濱公園腳踏車道,不靠近主要馬路,空氣好,人少好騎,台北市的腳踏車道整體水準也比台北縣好上一點,很多人通勤,運動,都是騎這邊,我前一陣子失業的時候,白天也都是從靠台大這邊進去,騎這一段到大稻埕碼頭,當作運動, 恩,台大教授幹麻騎腳踏車? 我只能說還好我在特赦之前找到工作....

Posted by: rafale 發表於 July 26, 2007 12:28 AM

樓上的討論都是很理性的討論,也很正面,但是當被害人是跟你有關係的人的時候,感覺就完全不一樣了,謝教授是我妹以前碩士班的指導教授,我也遇過他本人,他的身體本來就不是很好,但是還是常常帶學生上山採集標本,發生這樣的事,我想跟教授有關係的人,腦中想的應該都是"如果沒有這次的特赦!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了!!"...在新聞上看跟自己無關痛癢的事,跟確實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事,還是有很大的差別....

Posted by: rafale 發表於 July 25, 2007 11:57 PM

我是覺得
啥身分作啥事
你堂堂 台大教授 就作配合自己身份的事
開車 上班阿 那就沒事了

這就好像我在笑我們的麻醉科醫師
好好的腳踏車烙鏈 自己在哪邊搞半天
搞道 手指絞進去鏈條
縫了 幾十針
沒差線那段時間不要說 到現在已經快半年了
指尖的感覺還是怪怪的 打SPINA 都不太有把握

早知道就花點錢去給人家修了

台大教授 也一樣
早知道就開車上班了

Posted by: NICU Dr. 發表於 July 25, 2007 11:40 PM

吸毒出獄 老闆第3度僱用他

還是有正面新聞啊。

Posted by: TSUBASA 發表於 July 25, 2007 10:46 PM

媒體炒作台大副教授被毒蟲幹掉,在我看來是圍魏救趙。

因為貓空纜車的新聞突然不見了。就在消基會「突然」發現貓空纜車有問題之後。

Posted by: cato 發表於 July 25, 2007 9:56 PM

N同學,我說得不清楚,抱歉。
意思是,大家現在只集中在看阿扁又幹了什麼蠢事,
沒有人在想問題在哪裡,或者怎麼解決這個問題。
就像老人得癌症,小孩不唸書,老公愛賭老婆爬牆通通怪兩公里外的電磁波。

tenz: 我倒覺得重點不在副教授,在於這是阿扁提出來的『德政』所造成的後果。只是怎麼沒人怪蔡豪,邱毅怎麼這樣就無罪,梁柏薰也沒事了,那就怪阿扁他老爸當初怎麼不把他打在牆上算了吧。

至於沒人去救,好像是說楊某太壯了,所以沒人敢去拉開他。說真的,曾經在急診看到精神病患毆打警衛,原因是警衛拍了他肩膀一下說,『走,去辦住院。』在場真的沒人敢去拉,因為那個病患真的很壯,打那警衛像打殺父仇人一樣,一邊揮拳頭一邊說:『我又沒有瘋,為什麼要代替你爹為什麼你要叫我住院』,好在警衛只是流點血瘀青沒被打死,所以只能說大家自己要小心,不然遇上這種秒殺級的,真是連喊救命都來不及,如果不幸遇到,記得學香港電影裡頭古惑仔被圍毆時抱頭縮成一團,頂多皮肉傷斷幾根肋骨也不致送命。

Posted by: TSUBASA 發表於 July 25, 2007 8:52 PM

我對於如何減少減刑再犯,沒有什麼比較建設性的看法,是對於媒體的操弄倒是完全看不下去。

講句不客氣,也一定會挨罵的話:如果受害者是個nobody,不是台大副教授,新聞會被這樣炒作嗎?減刑到再犯到殺人之間過程的邏輯關係,是能這樣直接連起來的嗎?

照這樣的邏輯,如果說因為陳水扁當選,所以害死台大副教授,也是說得通的。再往上扯還可以扯到兩顆子彈、老蔣撤退來台乃至宇宙大霹靂。XD

Posted by: tenz 發表於 July 25, 2007 6:56 PM

這則新聞除了效應驚人外,還有幾個值得注意之處:

{目擊證人黃先生表示,謝煥儒被楊振堂打倒在地無法反擊,再被腳連續踢約三分鐘,楊振堂見謝煥儒無法動彈後逃逸。}

這位目擊證人就眼看被害人被打三分鐘嗎?

{據指出,檢警依據兩名目擊證人指證,發現謝煥儒當時騎自行車自楊某身後緩緩行駛,當謝騎車到楊身旁時,即將自行車停妥,而楊則趁謝在停車之際,立刻轉身揮拳攻擊謝。

據檢警了解,一名目擊證人當天在楊某行凶前,曾目睹他沿路破壞馬場町公園內的公物及設施,因此檢警亦不排除謝煥儒是想要勸阻楊某破壞公物的惡行時,引發楊惱怒,認為謝「欺侮」他,憤而動手打死謝。}

第一段表示{楊則趁謝在停車之際,立刻轉身揮拳攻擊謝}..
所以被害人什麼都還沒說就被攻擊了嗎?

但第二段又表示:被害人是想勸阻楊某...
意思是說,被害人在楊某身後緩緩行駛之際,已經為勸阻之行為?

該釐清的疑點還真是不少!!
只是,作秀的人們好像只急著對{減刑}評論?!

看來,騎車不僅是要小心,看到任何行跡詭異的人,
該做的應該不是靠近他,而是應該
獨善其身.躲遠遠,以免染禍上身

Posted by: 台灣的新聞令人心驚 發表於 July 25, 2007 6:30 PM

>阿扁常說笨話常幹傻事沒錯,但是有幾個人願意這樣來想問題

應該是我對您前後文的思路還不是很了解, 您的意思是說思考"有沒有參加藝術課"來思考減刑問題嗎?

Posted by: N同學 發表於 July 25, 2007 6:23 PM

我相信政府的出發點是對的,因為有滿多人都是冤獄(呵...),
只是政府可能忘了一件事,它們沒有做好更生人出獄後必須面對的某些事情(如他人異樣的眼光、接受程度...,政府官員沒有人學心理學的吧...)。
或許只想展現德政,但是卻帶給他們與大眾更多的困擾。
只給出路,不給方向,叫他們怎麼走下去。
說不定那天治安不好的時候,又有班底又進去了吧。
(聽我隨便說說.....)

Posted by: 巨唐小郭 發表於 July 25, 2007 6:10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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